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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知识(二)

 

六、为什么建筑节能是贯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的重大部署?
  多年以来,我国建筑事业的大发展,极大的改善了城乡人民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其成就是前无古人的,是十分巨大的,这已经是我们的共识。然而,我们往往忽视了事情的另外一面,即如果与中央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对照,与发达国家抓紧建筑节能的经验对比,我们就不得不痛苦地反省,追求建房的数量和面积,不顾能源浪费,不管居住热舒适条件,不谈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实际上是以牺牲资源和破坏环境,即牺牲长远的发展为代价,谋求眼前的利益,这种发展,不管建筑外表如何华美精致,仍然只是依靠大量消耗资源和能源的粗放型的,是一种短期行为。也就是说,我们在努力建设自己家园的过程中,却没有意识到同时还在破坏人类共同的家园、危害自己子孙的家园。因此,这种发展是不可能如此长期继续下去的。
    在人均可采能源储量不丰,建筑用能,大气污染严重,居民又对改善冬寒夏热的环境要求迫切的情况下,我们的建筑向何处去?是继续大量建造这种高耗能、高污染的建筑,把困难推给国家,把灾祸留给后人?还是贯彻中央的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从每一幢建筑物做起,从我们每个建筑工作者自己做起,把建筑节能工作抓得很紧?问题就是这样明摆着的。
  现在,国家已经十分明确地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作为大事,要求我们付诸行动,结合我们建筑业的情况,就必须抓紧建筑节能,坚决遏制建筑用能浪费严重,建筑热舒适状况不佳,而城市大气污染加剧的趋势。为此,建设部已经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北京、天津、山东等许多省市也都分别进行了具体安排,我们必须认真贯彻群策群力,把建筑节能工作切实做好。

  七、为什么推行建筑节能必须是政府行为?
  如前所述,建筑节能并不是不顾使用要求,一味追求减少能源消耗,而是在保证人们的正常生活需要,并且比目前的水平有所改善的前提下,通过技术进步、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能源以及经济结构合理化等途径,以较小的能耗争取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但是,建筑节能却至今还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原因除了宣传不够以外,主要与现行经济体制有关。尤其在城镇,绝大多数住宅建筑的建设者、使用者和管理者这三方面是分离的,经济上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建设者往往着眼于少花钱多盖房子,重建筑面积,轻使用功能。居民住上这种使用功能不健全的房屋,初期还可勉强忍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要向房管部门投诉。房管单位接管了这种先天不足的房屋,又必须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要求,就不得不向国家提出要求,增加管理和维护费用。但是,由于房屋设计与建造中造成的先天不足,尽管长期增加费用,也难以弥补。例如,墙体太薄,窗户关不严,暖气设计不合理,有时就是供暖锅炉烧得再旺,暖气片很烫,过多热量由于通过薄墙和窗缝很快散发出去,室内温度上不去,锅炉越烧得旺,能源浪费就越是严重。按目前的供暖收费制度,这种巨大的浪费,主要由国家承担,即使今后改为按住户用热计量,自付费用,也只不过是把经济负担转给了居民,而这种能源上的浪费,仍然是整个社会的损失。但是如果采取建筑节能措施,虽然需要增加少量投资,却可收到长期减少能耗、节省能源、改善室内热舒适程度、提高生活水平的效果,所节约下来的能源,可以用于国民经济建设的其他方面,于国于民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是一件大好事。所以,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出发,建筑节能问题非进行政府干预不可。当具备一定条件的时候,就必须以政府名义强制实施建筑节能,并且对于节能建筑,特别是建筑节能搞得好的项目,应该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待遇。

  八、节能建筑有哪些主要优点?
  主要是:1、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度,冬暖夏凉有利于身体健康;2、可以减少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的运行费用;3、节能国家能源消耗,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4、减少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故是一件利国利民,涉及到国家全局和人类前途的大事。

  九、节能建筑一般能节约采暖供热运行费用达到多少?
  (一)“条件”满足如下条件原“节能建筑”的初步测算结果(供参考)
  1、房屋南北朝向无遮挡;2、建筑物体型系数小于0.3;3、建筑物窗墙比满足建筑节能标准要求;4、外门窗采用塑钢中空玻璃门窗;5、楼、地面及屋面进行了保温处理;6、建筑物采用外墙外保温处理;7、建筑物达到了第二阶段节能50%的节能标准;8、实现了分户热计量;
  (二)、满足上述八个条件的“节能建筑”且房屋墙体地面都已干燥(既房屋已不处于新装修后的潮湿状态,一般是已经经过了一个采暖期干燥),经初步测算,一个采暖期(五个月)平均可节约采暖费用30%-50%,(主要与楼层、房间位置有关)。

  十、节能标准规定的节能30%和50%是怎么一回事?
  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的政策,扭转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热环境质量差的状况,我国于1986年8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节能30%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以下简称原《标准》)。原《标准》适用于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和扩建居住建筑(住宅建筑约占92%,集体宿舍、招待所、旅馆、托儿所建筑等约占8%)以及居住区供热系统的节能设计。节能30%是指在当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约30%。具体来说,就是要节约30%的采暖用煤。节能30%是通过加强围护结构的保温和门窗的气密性,以及提高采暖供热系统(主要包括锅炉机组和室外管网)的运行效率来实现的。为了实现节能30%这一目标,建筑物的耗热量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低20%左右;锅炉的运行效率应从0.55提高到0.60,室外管网的输送效率应从原来的0.85提高到0.90。
    根据发展经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我国于1996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50节能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以下简称新《标准》)。新《标准》适用于严寒和寒冷地区设置集中采暖的新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与采暖节能设计,暂无条件设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其围护结构宜按新《标准》执行。节能50%是指在当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能50%。具体来说,就是要节约50%的采暖用煤。为了实现50节能这一目标,建筑物耗热应从原来的基础上降低35%左右;锅炉运行效率应从原来的0.55提高到0.68,室外管网的输送效率应从原来的0.85提高到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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